「善與惡」常常是人們愛拿來作評論的話題,人類富有好奇心,對第三者的事務總是充滿著好奇,總會想多知道一點,為茶餘飯後多添一個話題。

  人一出生即是一個新的開始,一個本質上的零,而知識則持續充實著我們的本質,創造了價值觀,再以價值觀主導著本能。人性本善或是本惡,這兩者之間其實並無太大差異,它們都贊同人類是可以經過學習而改變行為,也可以說是經過學習而改變了價值觀。以荒島的例子證明,試著將一群嬰兒丟在荒島上與外界一切文明隔絕,這群人就會產生一種屬於這個荒島的價值觀。他們可能認為穿衣服只是為了保暖,而不是用來遮掩;他們不一定認為作愛是為了傳宗接代,而是出於動物的本能。人類是群居動物,由人類組合而成的社會創造了價值觀,價值觀可以經過學習而改變,而它又主導著我們的行為。綜合以上論點我們可以作出一個結論:一群人類組成了社會,社會創造了價值觀,我們可以簡單推出所謂的「善」,就是有利於人類生存的行為,反之則稱為「惡」。

  話題回到一開始,人類特愛拿別人的大小事來作評論,經過歲月的累積這種本能會越來越強,強到我們能對周遭的事物瞬間作出判斷,進而演化出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看到殺人犯時,我們會認為他是惡人,因為從小到大累積的價值觀告訴我,「殺人」是惡的表現;在公車上看到有人讓座給老弱婦孺,就會認為這是一種「善」的表現,人一有了這種信仰,在往後的人生裡就很難再改變。剛才提到的「荒島的例子」,假設這群人演化出了一種「殺人是適者生存的表現」的價值觀,那麼他們就不會認為「殺人」這個行為是惡的表現。話說如此,這並不代表他們不能跟所謂的文明人生活在一起,雖然他們的本質存在著既有的價值觀,但環境仍然可以使他們改變。但不會改變的一點是,當這些人陷入與荒島上相同的窘境時,他們重而殺人的機率會比一般人高出許多。

  環境可以改變人,但人卻改變不了環境,所以我們找到了另一種生存辦法,「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上文已提到價值觀是由社會創造,而它絕對是有利於人類生存的行為。而不同的環境能創造出不同的價值觀,也就是人類能對事物作評論的基礎,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意見。以數年前台北市推行禁用塑膠袋的政策為例,當時為了這個政策鬧的滿城風雨,最後這個政策因激起民怨而胎死腹中。

  大量使用塑膠袋會對地球帶來危害,如果以上的論點成立,我們可以將「禁用塑膠袋」這個政策列為善的表現。而塑膠袋被禁用後,商家得花更多的錢購買替代品,對商家而言,「禁用塑膠袋」這個政策就會被列為惡的表現。雖然同時他們也身為人類,但眼前的損益對他們來說則更為重要,這就是所謂的「自私」。但自私又何嘗不是有利於生存的表現?人為何不可以自私?外遇在旁人眼裡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職場的鬥爭被視為人性醜陋的一面,這些行為在旁人眼裡都是惡的表現,但這些人卻也都擁有做出這些行為的理由,所以善與惡到底如何去分辨?這永遠要看個人的價值觀而定。

  人類自稱為靈長動物,卻背著虛偽的假面具,對著不喜歡的人假笑就是一項證據。社會創造出的價值觀雖不永遠對,但仍有一定的客觀和理性在。本篇僅代表個人的看法,希望讀過的朋友能瞭解到,「善與惡」並沒有一定界線,好人與壞人也並不只是表面上那麼單純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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