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谎言”未必善意 “必要谎言”不一定必要
刘力榕
  
  内容提要:“善意的谎言”,准确提法是“必要的谎言”。必要的 谎言定义、三种形式。从必要到邪恶,西方社会曾有一个相当长的说谎环境宽松年代,十六世纪以后,批判声音越来越多,很严重的道德问题,界定、评判很严。从 必要到更有必要,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对谎言危害性看得很淡。“善意的谎言”成了人们论证说谎普遍性、必然性、必要性的基础,“必要的谎言”第二种形 式引起了人们的困惑、无奈。“必要的谎言”泛化、滥用十分严重,两大事件:“松花江严重污染”事件;“华南虎照”事件。“公仆”欺骗“主人”何时了?!

  关键词:必要的谎言 善意的谎言 谎言的认识
  
  真话、谎言话题,出现频率最高是“善意的谎言”,有的谎言是“必要的”,但不一定是“善意”的,所以准确的提法应该是“必要的谎言”。必要的谎言客观存在,“给道学家带来了无比的烦恼”(《伦理学体系》)(1),也给国人带来不少的困惑、无奈。
  
  一.必要的谎言定义、几种形式
   1.必要的谎言。“欺骗是不是在任何场合下在道德上都是不正确的,或者说,会不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欺骗是允许的甚至在道德上是必要的?在 我们的实际判断和行为当中,我们不会在回答这个问题方面碰到困难;每个人都承认‘必要地说谎’的可能性”。(《伦理学体系》)(2)

  2.必要的谎言形式。费里德里希·包尔生在《伦理学体系》中对必要的谎言三种形式,以及界定问题进行了论述。

  (1)善意与不一定善意的谎言。这类例子很多,每个人或多或少的有此经历。医生对病人隐瞒病情;家人对老人隐瞒不幸;失业、破产,假装若无其事,以免家人担心,等等。我们还可以常常听到“美丽的谎言”动人故事。

  有些是“善意的谎言”,有的谎言不一定善意的,如对犯罪分子的谎言。当家中有小偷,老太太一人在家,为了吓跑小偷,老太太大声喊丈夫的名字;为寻凶作恶的凶手指一个错误方向,使之落入警察手中等,这种对犯罪分子的欺骗却是一种正义的表现。

  “故意欺骗在客观上是应受到指摘的,因为它毁灭了信任,因而导致社会组织的瓦解。在不会产生这种后果的情况下,由于事情的本性,它又是不应受指摘的”。

   “那么界限该怎么确定呢?在道德上不存在固定界限。法律划出强硬的、不变的因而也是专断的界限,而道德却必须处处去对付那些逐步过渡的情况。个别情况只 能着眼于具体条件,根据个人的洞察力和良心来确定。道德不可能提供一个使他能够以一种机械般的确定性来解决问题的方案。它只能提出引导人们作出决定的基本 观点”。

  “对正式权利的侵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恶,但是为了避免一种由自己或是由他人带来更大的恶,它可以是允许的或必要的。必要谎言,也 像必要法律一样,可以成为一种道德义务,一种即使是最真诚的人也不能回避的义务,无论他可能如何地愿意放弃他的这种权利。相信别人的话是一种极大的善,但 不是世上唯一的善”。

  (2)礼貌与奉承。“习惯上的半真半假和假客气,我们欢迎一位不速之客,我们在一封写给一位我们不了解的或我们视为地地 道道的恶棍的人的信尾表示我们的高度的敬意。我们这样做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采取某些口是心非的作法,顺利的、和平的 交往就是不可能的”。

  “哪里会有必要的礼貌和可憎的奉承和谎言的界限呢?没有一个道德体系能划出这条界限:这条界限必须由道德上的老练独自确 定。而且这件事并非没有危险。一个过多地生活在社交之中的人容易形成说谎的习惯,他的良心逐步枯萎了,说谎成了他的第二本性并最后成了对他来说必不可少的 东西。因此,我们总是不信任一个在礼貌言辞艺术上表现出极大的技巧的人。我们也乐于相信一个在讲习惯上的假客气话方面有些笨拙和畏缩的人”。

  (3)战争与外交。“没有任何士兵对于自己的计划、战术或兵力去欺骗敌人有丝毫的顾虑。策略是战争的艺术之一;在战争中表明自己的真实目的是愚蠢的”。

   “欺骗是战争的规则之一:每个人使用欺骗并且相信敌人也是这样。可是这些规则仅仅适用于策略,在战争中,一俟某个人与另一个人不是作为敌人而是作为一般 的人而发生关系,人们交往的普遍规则就会重新要求其存在的权利。当一场战争经双方协商暂时中止的时候也同样是这样:破坏停战,伏击举着停战旗的人,是耻辱 的和不光彩的”。

  “在外交中情况比较特殊。在一定意义上这里奉行着战争的规则:睁大你的眼睛!谁也不表明他的真实目的,至少可以说,每个人都把在一定情况下不使对手‘醒悟’看作是合理合法的,不仅如此,人们甚至还去加强一点他的虚假信念。”

   “外交交往的规则表明,就战争——在这种状态中,一切力量和计谋都是绝对允许的——随时可能发生而言,交往双方都是互有保留,互不信任的;他们隐藏着各 自的措施和协议、计划和意图。但就其真正目的是维持和平,是以谈判来解决那些否则就不得不以战争仲裁来解决的问题而言,一定程度的相互信任又是需要的”。 (《伦理学体系》)(3)

  国人对第一种形式议论最多;第二种形式引起困惑、争议最多,后文将进行简要分析;第三种形式几乎没有议论。
  
  二.从必要到邪恶,西方文化对说谎问题认识发展

  1.西方社会曾有一个相当长的说谎环境相对宽松年代,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到中世纪,普遍认识:谎言具有必要性,说谎行为具有普遍性。

   谎言具有必要性。“令人惊奇的是我们在希腊道德哲学家中间却找不到这种严格作风。故意欺骗不仅在一定情况下为他们所允许,而且甚至还要求这样做。按照柏 拉图的看法,理想国的当权者必须把欺骗当作增进统治阶级的幸福的一个手段来运用。苏格拉底和斯多葛学派的观点也是这样。”(《伦理学体系》)(4)

  “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使自己作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绝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君主论》)(5)
  “亲王、国王、皇帝、部长、代表和民众领袖几乎都养成了用语言伪装其思想的习惯:他们将撒谎树立为一种风尚,一条统治的原理。‘不懂得如何说谎的人,就不懂得如何统治。’路易十一评论道。据说,有几位君主即便在不说话的时候,也在撒谎。”(《政治罪恶》)(6)

  说谎具有普遍性。“福斯塔夫:真的吗?主啊,主啊!世上都是怎样善于说谎!”(莎士比亚:《亨利四世上篇》)“奥托里古斯:哈哈!诚实真是个大傻瓜!他的把兄弟,‘信任’,脑筋也很简单!”(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

  “说出真话来,对于我们向他说出真话来的人是有利的,但是对于那些说出真话的人却是不利的,因为这使我们遭人忌恨。”(帕斯卡尔:《思想录》)

  “里金特的母亲也说:‘假如我发现自己在一个说谎不是最流行的品质的地方,或者在一个谎言得不到喜爱和赞成的地方,我会以为自己碰巧到了天堂。’”(《政治的罪恶》)(7)

  2.十六世纪以后,对谎言提出批判的声音越来越多,对谎言的认识,也开始从恶的方面推论,认为这是一种邪恶的德行,是一个严重的道德问题,是决不能接受的。

  “康德宣称:谎言,即故意的不诚实,在任何情况下,‘仅仅由于它的形式,就是人对他自身的一种犯罪,就是使一个人在他自己眼中变得低贱的一种卑劣’。”“费希特曾用他通常的修辞学狂热地说道:‘即使是为了拯救人类我也决不食言’”。(《伦理学体系》)(8)

  “说诳确实是一个可诅咒的恶习。我们所以为人,人与人所以能团结,全仗语言。如果我们认识说诳的遗害与严重,我们会用火来追求它,比对付什么罪过都合理。”(蒙田)

  “说谎是一种丑陋的恶行,假如我们承认恐怖和说谎的严重性,我们就应该用比对待其他犯罪更正当的猛烈批评来抵制说谎”。(蒙台涅)

  “说谎是遮掩任何不良行为的一种极简便极便宜的方法,是一种极坏的品质,是许许多多恶德的根源和庇护者,所以应使一个儿童从小到大极端地畏惧它。”(洛克)

   “路德在评论对《圣经》中的‘诗篇’时所说的一段很好的话:‘我觉得在尘世中没有什么比分烈整个人类社会的谎言和背信弃义更为有害的恶行了。因为谎言和 背信弃义先是分裂人们的心灵;当人心被分裂之后,它又会分隔人们的手,而当人们的合作之手也被分隔了的时候,我们还能作些什么呢?我们德国人手中还擎着一 簇火花——也许是上帝使它没有熄灭并给了它燃烧下去的力量——一种古老的德性的火花:我们仍然保持着一些羞耻之心,仍然不愿意被叫作说谎者;我们不像法国 人和希腊人那样对这种称呼报以大笑或拿它当趣事。而且尽管法国人和希腊人的恶习正在侵袭到我们中间来,我们仍然保持着如此之多的古老精神,以致没有人能说 出或听到一个比说谎者更为严重的和更带污辱性的称呼。’”(《伦理学体系》)(9)

  “说谎是一个人对自己的人的尊严的放弃,等同于自我毁灭道 德生命;谎言毁灭人们的信念和自信,并最终损害人们的社会生活;说谎,使真理失效,谎言,毒化人们的语言,其结果是普遍的不信任和相互的隔绝”。“故意欺 骗在客观上是应受到指摘的,因为它毁灭了信任,因而导致社会组织的瓦解”,“正式权利的侵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一种恶”。(费里德里希·包尔生)

   3.西方文化对谎言的认识基点重点放在邪恶之源上,既然是一种恶行,一个很严重的道德问题,所以对必要的谎言界定与评判很严。有的谎言在特定条件下具有 必要性,但不能因此得出必要的谎言是真话的结论,所以对必要的谎言的解释,类似民主政治对“必要的恶”的解释,“马滕森在他的《神学伦理学》中认为,必要 谎言,由于人性的弱点,在一定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必须指出‘在任何这种谎言中都有某种罪孽’。”(《伦理学体系》)(10)
  
  三.从必要到更有必要,中国文化认识发展,两大推论与严重后果

  1.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对说谎问题从来就不当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对谎言的危害性看得很淡。

   假话的危害,谎言的可恶,中国古今当然也有不少名言、名句、民谣、谚语,其中“言必行,行必果”引用最多,引用孔子的这句“名言”一直忽略了后部分内 容,完整的话是:“曰:‘言必行,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论语·子路篇》)(注:重点号是笔者所加)“孔子道:‘言语一定信实,行为一定坚决,这 是不问是非黑白而只管自己贯徹言行的小人呀!’”(楊伯峻:《论语译注》)(11)言必行,行必果,在孔子眼中,是“小人”才做的事,不应该是“士”所 为。

  仁、义、礼、智、信,“五常”中,“信”放在最后,“事实上,‘信’在中华帝国的美德中可能是位列末位”。(《中国人的人性》)(12) 就是这“末位”,还不是孔子、孟子提出来的,而是几百年后的西汉董仲舒提出的。孔子重视仁、义、礼,孟子提出“四端”:仁、义、礼、智,“董仲舒重视信, 但是他认为‘信’主要是对臣的要求,是‘土德’,人臣应该象土地事天一样把自己的一切呈给君主,‘为人臣者比地贵信而悉见其情于主’(《离合根》),‘至 信厚忠,以事其君。’(《五行相生》”(13)从“诚信”到“忠信”,“信”的含义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重大变化。

  因此,从“圣人”开始就不把 说谎当一回事,不但没有把说谎当作很严重的道德问题,却在说谎方面带了一个坏头,“《春秋》问世近一百年后,公羊为此作了增补,并评论说《春秋》:‘为尊 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我在《中国儒学》一书的第五卷中说过,这里的‘讳’字包含了三个英语单词的意思:忽略、隐瞒和篡改(ignoring concealing,and misrepresenting)。”“真实性,是孔子经常要求其弟子坚持的一大原则。但《春秋》还是对他的同胞和他人隐瞒了真相,还以为这么做不会对这 个帝国和一些圣人的声誉可能因此而蒙受损失。”(《中国人的人性》)(14)“春秋笔法”,孔子为中国史官树立了榜样,“历史是供人任意打扮的小姑娘”, 在中国“秉笔直书”只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理想。

  对孔子的“名言”,匡亚明先生的解释:“因为只知道重然诺而不知分辨是非善恶,人言必行,有行必 果,就往往会犯错误。”“孔子不赞成无原则地守信用。所以有若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即是说只要守信本身是合于道义的,如发现已说过的话有不对之处 (不合义),对这种话即使不履行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合于义的言才是应该兑现的,而不合于义的言就不应该兑现。”(匡亚明:《孔子评传》)(15)
  
  2.“善意的谎言”成了人们论证说谎普遍性、必然性、必要性的基础,“必要的谎言”第二种形式引起了人们对真话、谎言问题的困惑、无奈,概念、逻辑的混淆,导致认识混乱和善恶不辨。

  “当别人庆祝生日时,你对他说,你会死,你说的是实话,绝对的实话。当别人结婚时,你对他说,你们可能以后会离婚,你说的是实话,绝对的实话。可是你把实话说了吗?……上述事情敢想不敢做的,请不要再jjww什么真话与假话了,因为你就是个jb!”。(顺水对抗邪恶)

   这段文字提出的困惑很有代表性,这也是八十多年前鲁迅提出的困惑。“‘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 然是想得到一点好的兆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一个说:‘这孩子 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 么,老师,我得怎么说?’‘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你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野草·立论》)

   这个故事在中国十分普及,影响之大,全是那个只能读“小红书”,读“鲁迅”、“红楼”的“不理智的年代”(王小波)的“功劳”。故事在中国广泛传播,可 开头的文字根本无人提及。“我梦见自己正在上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 一件事——’”,接着下面才是那个世人皆知的故事,可见这是鲁迅用文字表达出来的梦境与梦话。

  至于表达什么意思,有专家的解读,这段文字是鲁迅对不说真话“哈哈主义”的批判,“只有这种‘骑墙派’、‘随风倒’或‘持中’论者,才适合于在社会中生存。以真话为谎言,以谎言为真话(‘以真话为笑话,以笑话为真话’)的社会是要‘完结’的。”(16)

   虚假的故事、想象的故事为什么对社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这又涉及到必要的谎言与文明礼貌的话题。必要的谎言与文明礼貌,存在几种情况。一是谎言与奉承。 “谎言的另一种改变了的形式是奉承。由于它是在友谊的伪装下不知不觉地令其受害者不当,它十分憎恶。”(《伦理学体系》)(17)奉承,在礼貌、恭维伪装 之下,表达的是言不由衷、口是心非、虚情假意,只是一种谄媚、说谎,决不可能是真话。二是费里德里希·包尔生将特定条件下出于礼节性、礼貌性、言不由衷的 话列入“必要的谎言”范畴。三是正常的礼节性、礼貌性语言,费里德里希·包尔生没有专门讨论,而鲁迅说的故事指的就是这一种情况。

  我认为,必 要的礼貌,不能与必要的谎言划等号,因谎言再“必要”仍是谎言,而礼貌用语,有时表达出来是一种真诚、由衷的真情实意,如对他人新生儿的祝福,对朋友新婚 的祝福,能将这些说成是“谎言”吗?!“谎言有时候是客套”(《谎言研究》),反之,所有的客套都是谎言吗?!

  相互尊重,是文明社会的起码道 德规范,与奉承、巴结、讨好是有区别的。“文明将‘好的表达方式’引入了谈吐正确的人中间”。(《文明的进程》)(18)“好的表达方式”,不叫虚伪,叫 修养;不叫谎言,叫文明。社交场合如果说些不合时宜的话,即使是真话,一旦说出来就是对他人的一种不尊重,是对他人感情的一种伤害。

  奉承,肯 定是谎言;虛情假意的礼貌,有时是“必要的谎言”;礼貌性、礼节性、真情实意的祝福、恭维,一定是真话!鲁迅将正常的礼貌性、礼节性的话语作当假话,网友 又将之故事用来证明社会容不得“讲真话”,如此,礼貌性、礼节性的话都成了谎言(最好的也只是“必要的谎言”),无礼的不合时宜的言语表达倒成了真话!谁 会说真话?!只有那些“粗俗”、“弱智”、“口无遮拦”、“信口开河”、“没有修养”的人?!如此,岂不是玷污了“真话”的好名声?!
  
  3.两大错误推理与结论,带来严重的后果。

  中国文化对谎言的认识,从几千年前的“必要”到今天的更为“必要”。

  (1)推论。
  推论一:谎言在特定条件下具有必要性;谎言是无条件的、必要的。

  推论二。谎言出于好的动机,才是必要的;出于好的动机的假话、说谎都是必要的!这样的谎言“但说无妨”!

   谎言危害性不是绝对的,只是相对的,根据“孔子之言”,原则性之下,真话也是不必兑现的(匡亚明语)。康德提出动机原理,“按照这一原理,判断或评价行 为是否具有道德价值,不需要看行为的结果,而只需看其以出发点的动机。动机善,行为就是善的;动机恶,行为就是恶的。”(19)原则说,动机说,无绝对, 只有相对,将相对绝对化,如此逻辑推理,也就无所谓信与不信,无所谓真话、谎言,只要有仁、有义即可。

  这一推论,使说谎者很容易为谎言找到冠 冕堂皇的借口、托词、理由,为自己说谎、欺骗恶劣行径开脱变得更容易,因这成不了什么严重的道德问题;这一推论,正中某些人,特别是公共领域手握权力者的 “下怀”,隐瞒事实真相,愚弄善良人民可以“理直气壮”。原则、动机谁来认定?谁有权力认定?谁有话语权谁说了!谁掌握“舆论工具”谁说了算!认定标准太 好掌握了,所以才有“出尔反尔”、“翻云覆雨”之说。

  (2)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概念、逻辑、认识混乱,使“必要的谎言”泛化、滥用情况十分严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极大。

   在对“必要的谎言”过分宽大庇荫下,说谎、欺诈行为都可以打着“善意的谎言”幌子。六岁小孩得病,因“家庭困难治不起病”,有好心人谎称“小女孩被其继 母打伤”,“几天的时间里就酝酿出了‘6岁女孩被打事件’,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官员称女童并非被继母打伤 网友披露事情内幕》,《现代快报》2007年7月23日)

  反映在公共领域,“善意的谎言”的泛化、滥用,影响最大的是轰动全国的两大事件。一 是2005年的“松花江严重污染”事件。“据报道,黑龙江省长张左已谈到,当松花江严重污染发生以后,当地开始曾经以管网检修为由发布了停水公告,企图以 ‘善意的谎言’隐瞒停水原因。后来,在中央的支持下,不到十个小时,他们就纠正了这个‘善意的谎言’,向群众公布了真相,得到了群众的谅解。”(川耗子: 《幸亏中央及时纠正了‘善意的谎言’》)二是2008年的“华南虎照”事件。八个月后才暴露出来的“华南虎照”事件,明知是假,假装不知倒好,却想“把假 变真”,“起初,对当事人来说,这或许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为了发展地方经济,拿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来做文章,或许这样的出发点是可以被原谅的”,一位全国 人大代表如是说。(《全国人大代表周红玲:由华南虎事件想到的》,《解放日报》2008年3月17日)

  谎言就是谎言,欺骗就是欺骗,不论它的 外衣是“善意”、“美丽”、“真实”。有真实的谎言,但没有任何谎言是“真实”的,两个“真实”含义是不同的,不能混淆。出于好的动机就可以说谎、欺骗, 难道出于“善”的动机,就可以去抢、去偷、去杀人、去犯罪?!有网友指出,“公共领域的‘善意的谎言’,正是用谎言骗取大众的善意。如果谎言本身就是恶, 故意欺骗善意的谎言尤恶。”(邵建:《“善意的谎言”为什么恶》

  人民有知情权,信息必须公开,问之“公仆”,“无可奉告”;暗箱操作!谁在 乎?“走我的路,让人说去吧”!真相大白,假话戳穿,这是“善意的谎言”!“公仆”欺骗“主人”何时了?!有人说中国人民最好统治,一个“谅解”,一个 “原谅”足以验证这一点。“多好的人民”:多么容易糊弄的“顺民”、“愚民”,对“公仆”说谎、欺骗行为又是多么容易“谅解”、“原谅”的“良民”、“奴 才”。当掌握权力者对这一套“轻车熟路”、“积习难改”,人民只有被动接受、忍受,不如此,又能怎样?!
  
  注释:
  (1)(2)(3)(4)(8)(9)(10)(17)〔德〕费里德里希·包尔生著,何怀宏/廖申白译:《伦理学体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十一章:诚实,第575页~第591页。
  (5)〔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著:《君主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第84页。
  (6)(7)〔法〕路易斯·博洛尔著:《政治罪恶》,改革出版社1999年出版,第123页。
  (11)楊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出版,第140页。
  (12)(14)〔美〕阿瑟·亨德森·史密斯著,姚锦镕译:《中国人的人性》,中国和平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174页,第177页。
  (13)陈瑛/温克勤等:《中国伦理思想史》,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第279页。
  (15)匡亚明:《孔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第220页。
  (16)李何林:《鲁迅〈野草〉注解》,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第145页。
  (18)〔德〕诺贝特·埃利亚斯著:王佩莉译:《文明的进程》,三联书店 1998年出版,第200页。
  (19)罗国杰/宋希仁编著:《西方伦理思想史》(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第423页。
  
  写作时间:2008年7月28日
  
  刘力榕电子信箱:liulirong5369@126.com
  
  刘力榕“讲真话”系列谈:
  之一:一种声音 一样可以是噪音
  之二:放开说话的嘴 才能管住吃喝的嘴
  之三:曾参的确杀了人!
  之四:真话假话不分 善恶是非难辨
  之五:“善意谎言”未必善意 “必要谎言”不一定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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